■ 两套方案
方案一:全区城乡供水到户价与扬州主城区同价;拟在农村开征水利工程水费和污水处理费
方案二:城区民用水价格与扬州主城区接轨,农村区域供水民用水价略低于扬州主城区;拟在农村开征水利工程水费
■ 三档阶梯
主城区实行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一档为户月用水量≤16m3;二档为户月用水量16m3-20m3;三档户月用水量>20m3
12月9日,我区召开民用水价格改革听证会,来自机关、乡镇、社区、供水企业的21位听证参加人一一发表意见和建议,讨论民用水价格改革方案。大家表示,适当上调民用水价格、建立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是大势所趋,可以充分发挥价格杠杆调节作用,提高居民节水意识,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区13个镇近9个镇由扬州市第五水厂供水,管网长、成本高。我区民用水现行基本价为1.31元/m3,比扬州主城区的1.70元/m3低0.39元/m3;到户价2.65元/m3,比扬州主城区的3.00元/m3低0.35元/m3。同网不同价,造成民用水基本水价购销倒挂。
听证会上,大家对民用水价格改革两套方案进行了讨论。
方案一:全区城乡供水到户价与扬州主城区同价,即主城区由2.65元/m3提高到3.00元/m3,其中基本水价由现行的1.31元/m3提高至1.66元/m3;农村区域供水民用水价由现行的2.50元/m3提高到3.00元/m3,拟在调整后的农村供水价格中开征水利工程水费0.04元/m3、污水处理费0.20元/m3。
方案二:城区民用水价格与扬州主城区接轨,到户价由2.65元/m3提高到3.00元/m3,基本水价由现行的1.31元/m3提高至1.66元/m3;农村区域供水民用水价由现行的2.50元/m3提高至2.90元/m3,拟在水价中开征的水利工程水费标准同方案一。
此外,江都主城区实行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一档为户月用水量16m3(含)以内的,执行民用水基本价格,即3.00元/m3;二档为户月用水量16m3-20m3(含)的部分,按3.83元/m3价格执行;三档月用水量超过20m3的部分,按6.32元/m3价格执行。阶梯水量计量周期以年为单位。据了解,实行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后,城区85%的居民开支不会受到影响,对于一些低保困难户仍实行适当优惠。
区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综合考虑听证会听证参加人的意见和建议,修改完善民用水价格改革方案,待区政府常务会研究后,上报扬州市物价局批准后实施。
记者 郜粉定 通讯员 于堂龙 田文娟(转自江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