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区水表强制检定工作会议上获悉,为保护供用水双方的合法权益,我区将加强对水表的监督管理,所有新装、换装用于贸易结算的水表,必须经过强制检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据水表检定技术人员介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户水表属贸易结算用的计量器具,应实施首次强制检定、限期使用、到期轮换,其中15-25毫米口径水表的使用期限为6年、40-50毫米口径水表的使用期限为4年。目前,由区计量测试技术研究所和区自来水公司共同组建的区计量测试技术研究所水表检定站对用于贸易结算的水表进行强制检定,检定合格的发放检定合格证。各有关单位要加强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的意识,按规定向检定机构申请强制检定,已为用户安装使用但未经强制检定的水表应重新检定。市民及各用水户有权拒绝使用未经强制检定的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