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投标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经营范围包含劳务分包及机械租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一式三份装订成册(须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同时提供原件核查,具体如下:
1、法人授权委托书
2、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3、企业营业执照
三、资格审查
1、招标人将对投标申请人递交的报名资料进行逐项审查,上述报名资料必须全部具备且有效,任何资料、原件缺项或不满足应当具备的必要资格条件的都将导致资格审查不能通过。
2、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投标。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总数不足3家,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四、公告及报名时间、方式及招标文件发售
1、公告时间: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0月20日。
2、报名时间:投标申请人应于2023年10月20日下午15:00时-17:00时至中建卓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市江都区商贸城湘江路203号院内顺丰速运西侧四楼)报名,其余时间不接受报名。
3、现场报名资料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资料费300元,现金缴纳,售后不退还。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3年10月23日-2023年10月25日上午11:30
2、开标时间:2023年10月25日下午15:00(各投标单位开标时无需到场)
3、投标及开标地点:中建卓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江都区商贸城湘江路203号院内顺丰速运西侧四楼)。
六、其他事宜
招标代理机构:中建卓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女士 电话:18505143633
扬州龙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