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供水强换水表,每家每户250,惠民工程不惠民
原已缴费开户农村乡镇乡村自来水用户,当初乡镇自办水厂供应自来水时,镇、村、组和农民用户也参加了自来水管网建设集资,后各乡镇改制拍卖给私人为股份制水厂,现又归并为江都惠民区域供水投资有限公司,本属惠民工程,农民吃上了长江水(当然要付费消费的),可喜可贺!
众所周知,自来水系商品(好比电力),居民为商品自来水用户,居民用水按价计量收费本无可厚非,自来水供应者作为商品供应、经营者,依法应提供计量器具设备,可现在惠民工程不惠民,说什么乡村所有自来水用户都必须更换水表,这是上面的突击任务和政府的规定,每家每户不得再使用原来的水表,要由公司公司统一更换其提供的水表及其辅助设施,并须缴费250元。试问这等关系到民生的大事,政府有无文件?应由哪级政府发文?发文前是否应该召开听证会?需要不需要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有无通过媒体宣传?难道原来的水表无一例外地不符合规范要求?是不是每一水表都必须更换?所收取的所谓的已经减免后的必须缴纳的250元费用又如何构成?不同意更换将有什么样的后果? |
回复: 在区域联网供水后,我公司根据江都区域供水后续规范化管理工作要求,积极推进乡镇原有旧管网和用户计量设施规范化改造工作,不断提升乡镇供水管理质态。
关于用户反映的收费情况,我公司严格按照区物价局扬江价[2012]73号文件《关于区域供水乡镇新装用水户管网贴补费及水表规范化改造收费标准的通知》执行,规范收取改表出户费用,无越权定价、涨价行为。可能我公司当地供水管理所在实施改表出户过程中所做的相关宣传、解释工作还不够到位,敬请用户谅解。具体的收费依据和费用构成情况,用户可咨询当地供水管理所,联系电话:86601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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